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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买得多赔得多?那可不一定!

2019-10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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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导读】 如今国人的风险防范意识越来越高,很多人都购置了足够多的保险,甚至有时候同一种类型的保险都不止购买一份。但对于保险产品能不能叠加理赔,很多人都没有清晰的概念,我多买了一份保险,出事了能不能多赔一份钱?

事实上,这得看是哪种类型的保险产品,险种不同,这个问题的答案就会有所不同。

▍一、“给付型保险”与“报销型保险”

保险重复购买有没有用,关键得看它的理赔方式是什么样的,也就是说出险后保险公司是怎样进行赔偿的。

一般来说,保险分为“定额给付”与“报销补偿”两种赔付类型:

① 定额给付型保险

定额给付,就是指只要达到理赔条件,保险公司就会一次性支付给你固定金额的保险金。

以寿险为例:比如,某人在A、B两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两份寿险。寿险是定额给付的,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出险,则A、B两家公司都会一次性支付保险金,两家互不相干,可以叠加赔付。

② 报销补偿型保险

顾名思义,就是保险公司会报销被保险人的实际支出费用。

以医疗险为例:比如,某人在A、B两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两份医疗险,各自保障3万的疾病住院。医疗险是报销补偿型的,如果他保障期内不幸疾病住院花了3万,想向保险公司索赔,找A保险公司报销完3万医疗费后,因为发票上会被A公司盖上“已报销”字样,所以如果之后再去找B公司理赔,自然也就无法获得重复报销理赔的,因为花出去的3万已经由A保险公司报销完了。

也就是说,定额给付型保险是直接“给钱”,无论你投保几家保险公司,都能同时理赔;而报销补偿型保险则是实报实销,损失多少就报销多少,即使多买也不会多赔。

那么,我们生活中会遇到的那些保险产品,哪些是“给付型”、哪些又是“报销型”呢?

▍二、“买多赔多”的给付型保险

① 寿险。寿险的保障责任是身故,一旦保障期内出险,保险公司就会一次性给付理赔金,多份保单是可以叠加理赔的。

② 重疾险。重疾险的保障责任是特定的重大疾病,被保险人患病时,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理赔金,同样可以多份保单叠加理赔。

③ 意外伤害险。意外险的保障内容包括意外身故、意外伤残、意外医疗、意外住院津贴等,其中,意外身故、意外伤残及意外住院津贴,是达到条件一次性赔付的,也就是说是可以重复理赔的。但意外医疗则是报销补偿性质。

※ 应注意的是,“买多赔多”的规则不完全适用于未成年人,因为保监会对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做出了限制:被保险人小于10岁,身故保额不得超过20万;被保险人处于10到17岁间,身故保额不得超过50万。超出限额部分,则不承担保险责任。

 保险买得多赔得多?那可不一定!

▍三、“买多不一定赔多”的报销型保险

① 医疗险。医疗险是典型的报销型保险,遵循损失补偿原则,一般是先治疗、后报销,所以不能重复赔付。

② 意外医疗险。与意外身故、意外伤残不同,意外医疗是报销型保险,实行“实报实销”的理赔方式,不能重复报销。

③ 财产险。车险、家财险等财产险,一般都是报销型,事后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损失金额进行赔付,而且赔偿也不会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。因此,财产险无法叠加保额,不能重复理赔。

▍总结

我们发现,对于费用损失可计的风险,比如疾病医疗支出、意外医疗支出以及财产损害等,其赔付一般都是报销补偿形式,有损失才有报销,报销不能超额,所以没有重复购买的意义。

而对于损失“无法估量”的风险,如身故、高度伤残、重疾等,其赔付一般都是一次性给付的,完全可以重复投保。

归根结底,是因为保险的“标的价值”才是赔付的关键——损失的费用是有价的,而人的生命是无价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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